院務公開制度
一、總則
為進一步規范醫院院務公開工作,增加管理和服務的透明度,保障醫院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社會公眾的有效監督,促進依法執業、誠信行醫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組織分工
(一)建立完善的組織結構,健全工作機制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及時調整院務公開領導小組人員,明確工作職責和權限,主要領導親自抓、分管領導具體抓、處(科)室負責人直接抓,確保院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。
(二)健全工作制度、監督制度、檢查考核等制度體系,并強化制度執行,扎實開展院務公開工作。
(三)按照“誰主管誰負責”的原則由各處(科)室按照院務公開責任分工,明確到人,做實工作責任制。
三、公開形式
(一)公示內容與公開對象結合緊密,做到常規內容季度更換、相關內容及時更新。
(二)對社會和患者公開事項的方式,主要通過媒體、宣傳欄等形式及時公開。設立意見箱、投訴電話,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、患者出院或門診收費清單、觸摸屏查詢收費等。
(三)對職工公開事項的方式,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,充分發揮職代會的作用,保障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。通過黨政聯席會、辦公會、院周會等形式,定期或不定期通報應公開事項。
(四)不斷拓展院務公開內容,利用“互聯網+”等手段更新院務公開形式。及時、準確、動態發布各類信息。
四、公開內容
公開內容包括:
(一)向社會公開:
1.醫療機構概況
2.醫療機構環境
3.行風廉政建設
4.醫療服務
(二)向患者公開:
1.服務告知
2.服務價格及收費
(三)向職工公開:
1.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實
2.業務管理
3.職工關注
五、監督考核
(一)認真履行發布信息的報批手續,責任處(科)室對需要公開的信息進行全面核實,再行發布,并有完整的發布登記。對于涉及保密規定的事項要進行保密審查并說明是否公開理由。
(二)成立由紀律監督室、工會、信訪行風辦公室等內設機構組成的考核監督組織,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及院內職工對院務公開工作的監督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,把院務公開做到明處、落到實處。
(三)為確保院務公開工作有效實施,各處(科)室要以監管為重點,加大對院務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。日常工作中以處(科)室自查為主,不定期開展院內督查,對照院務公開細則考核處(科)室落實情況,對未落實項目進行通報并擇期整改,考核結果將納入處(科)室年度考評。